□峻峰
近日,江苏南通市民“个人征信报告出现侮辱性字眼”事件被披露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据报道:目前,涉事企业在其官网发布声明,向当事人房女士致歉,并表示“责成专人妥善解决”。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已约谈涉事企业并暂停其征信系统录入权限;南通市崇川区警方已对该纠纷介入调查。
这件事之所以受到舆论广泛关注,一是征信报告中的侮辱性语言太荒唐,触及公众的敏感神经,二是征信报告深刻影响着每一个人的生活。媒体报道显示,很多人在查询和使用征信报告中遇到过麻烦。同时,很多日常社会生活行为都可能纳入征信报告,让每一个公民对征信报告都不敢轻视。
这次侮辱性字眼被写入征信报告的真实案例,暴露了征信业的管理问题。个人征信成为一些企业手中随意挥舞的大棒,成为制裁公众的工具。公众难免会担心征信记录被滥用,担心征信成为一些单位懒政或唬人的工具。与金融信用无关的行为与征信挂钩,会使征信管理出现被滥用的倾向。不仅公权单位,甚至金融服务公司也成为征信记录的“主宰者”。
一些网贷、小额贷、高利贷公司接入征信系统,导致征信管理被进一步滥用。一些公司为了私利,很有可能用不良的手段针对消费者,手握在征信记录上“滥写”的权力,难怪会写出侮辱人格和名誉的字眼。
此事也暴露出征信系统的不规范与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有关监管部门监管不到位或存在监控漏洞是造成征信内容太随意、很任性的一个重要因素。有网友认为,如果征信记录可以由第三方公司随便书写,就是征信系统自己失信。如果把征信管理权力交给地方和企业,任由某些利益部门乱来,肯定还会惹出更多新问题。
《征信业管理条例》于2012年12月26日通过,自2013年3月15日起施行。该条例虽然对于规范征信活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引导、促进征信业健康发展作了一些规定,但是时间已经过去8年了,当时社会活动中各类网贷、金融贷款服务公司存在的严重问题尚没有暴露出来,以至于在制定该条例时尚不能考虑到新形势、新情况。
在目前社会经济活动进一步多样化、网络化的现实情况下,《征信业管理条例》在有些方面已显得有些过时,与社会生活现实脱节。因此,需要针对新的现实情况,及时对该条例进行修订完善,使之与新时代接轨。同时,必须加强对征信采集、整理、保存、审批等环节的管理监督,从严掌控管理征信机构准入和征信项目设定,依法从源头上避免征信业管理的混乱现象。